1.筹备召开相关会议。 (1)2008年第二次编委会会议。 (责任人:毛岩亮 责任部门:人事局) (2)全区纠风工作会议。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监察局) (3)全区贯彻《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作会议。(责任人:郭崇河 责任部门:政府办) (4)全区宗教民族工作会议。 (责任人:郭崇河 责任部门:民政局) (5)全区2008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责任人:郭崇河 责任部门:法制办) (6)全区城市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甘井子区城市管理工作会议。(责任人:方德岩 责任部门:城建局) 2.全面完成半年工作,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目,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努力实现“两个高于”。 (责任人:各位区长 责任部门: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3.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财政决算(草案);开展全区政府采购大检查工作。 (责任人:毛岩亮 责任部门:财政局) 4.发布《甘井子区2008年重点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录用工作。 (责任人:毛岩亮 责任部门:人事局) 5.完成200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责任人:毛岩亮 责任部门:审计局) 6.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继续推进大连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参加大连市赴吉林省招商活动。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发改局) 7.跟踪推进在谈外资项目,推进重点外资企业进资工作。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外经贸局) 8.修订《甘井子区软科学研究实施办法》,确定2008年软科学研究课题;组织相关企业申报科技部、农业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等科技计划。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科技局) 9.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普法工作。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统计局) 10.出台《甘井子区“三新”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城推办) 11.开工建设机场新区三期道路排水工程。 (责任人:刘维木 责任部门:城投公司) 12.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村饮水工程和防汛准备工作。 (责任人:郭崇河 责任部门:农发局) 13. 推进居家养老和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人:郭崇河 责任部门:民政局) 14.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做好奥运期间安保及社会稳定工作,做好“蚁力神”养殖户的后续稳控工作。 (责任人:郭崇河 赵兴敏 责任部门:信访局、公安分局) 15.研究制定《甘井子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甘井子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涉外信息和网上办事、服务事项资源整合工作。(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政府办) 16.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安监局) 17.开展经济秩序整顿工作;做好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和审计工作;做好大黑石、夏家河海滨浴场和西郊森林公园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责任人:赵 光 责任部门:经贸局) 18.完成“两考”相关工作;做好“两考”安全保卫工作。 (责任人:侯祯涛 赵兴敏 责任部门:教育局、公安分局) 19. 完成全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方案。 (责任人:侯祯涛 责任部门:规划局) 20.继续推进旅顺中路(鞍子岭—三八里段)、滨海路(革镇堡段)等道路建设工程;推进明珠路二期动迁工作。(责任人:侯祯涛 责任部门:交通局) 21.继续推进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和空港物流中心拆迁工作。 (责任人:侯祯涛 责任部门:城改办) 22.完成全区参加2009年市运动会运动员注册工作;继续开展全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责任人:艾 华 责任部门:文体局) 23.继续开展2007年以前“双失双下”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发放工作;做好“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责任人:艾 华 责任部门:人口计生局) 24.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及夏季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继续实施医疗市场整顿规范工作。 (责任人:艾 华 责任部门:卫生局) 25.组织退休人员异地医疗费报销工作;举办劳动争议仲裁观摩庭。(责任人:方德岩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局) 26.组织开展全区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次集中行动;开展第一代美国白蛾等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新建、改造公厕的施工工作。 (责任人:方德岩 责任部门: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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