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预算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大连市甘井子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07年财政收入预算和追加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决定批准区2007年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38329万元,调整为129823万元。同意区政府对本级财政超收收入所作的支出安排,追加支出预算27945万元,全年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1837万元,调整为149782万元。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继续严格执行《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监督和管理,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积极推进预算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健全完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使财政工作为建设实力、绿色、和谐、创新型甘井子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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