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7日选举肖鹏为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出的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主 席 团 2007年12月7日